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0元(含税),即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2元(含税)。
    ●税后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8元,即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5日
    ●除息日:2007年6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1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7年4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金融投资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6年度
    2、发放对象:2007年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发放金额: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182,252,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6,450,414.00元, 尚余未分配利润90,839,308.28 元留存下一年度。
    2006年末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192,540.87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4、现金红利派发: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限售流通股的股东不扣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1日
    四、分配实施办法
    1、限售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请限售流通股股东持有效证照到公司现场办理或通过函件委托公司办理。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市花牌坊街185号4F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7688313、8768550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