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6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锦江工业园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旭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85,311,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38,464,441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成都商报社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议案。本议案属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代表回避了表决。
    五、本次会议未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曹军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