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5年12月30日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刊登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于2005年11月3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05年12月15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公告,于2005年12月27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公告。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5年12月30日,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博瑞花园酒店学术会议厅(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孙旭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00人,代表股份股144,535,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1%,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584人,代表股份42,709,85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72.85%,占公司总股本的23.43%。
    出席现场会议的并投票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1,825,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87%;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2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0.03%,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5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693,72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72.8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鉴证律师和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表决股份总数 144,535,394 142,517,896 2,017,398 100 98.6 流通股股东 42,709,853 41,740,156 969,597 100 97.73 非流通股股东 101,825,541 100,777,740 1,047,801 0 98.97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结果 1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3,640,439 同意 2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073,026 同意 3 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2,274,710 同意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2,227,941 同意 5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1,961,310 同意 6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867,228 同意 7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1,800,000 同意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1,742,643 同意 9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399,880 同意 10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372,174 同意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已得到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鉴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东会议由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曹军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