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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大地科技大厦1220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吴燕生先生、吴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两人均授权公司董事赵立强先生代为出席并全权行使表决权,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宗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2003年巡回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2、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0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5、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
    6、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0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21,617,593.3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11,715,103.68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857,551.8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13,626,628.67元,减已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46,866,640.00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70,804,926.54元。
    经董事会研究,拟定公司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7、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研究,拟定公司2003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8、投资组建北京天惠星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在传感器领域的自身优势和长期技术积累,实现传感器产品规模生产,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运作机制,吸收人才,整合专业,进一步拓展市场,形成核心竞争实力,公司拟整合民品传感器业务,组建北京天惠星测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有其83.33%的股权,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拟以民品传感器相关的固定资产经评估后作价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如不足500万元,以现金出资补足),持有其16.67%的股权。
    9、《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11、支付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200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支付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议,公司2003年支付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报酬为50万元(不含差旅费用)。
    12、公司2003年度董事报酬方案;
    根据公司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度报酬制度及方案》的规定,经董事会讨论并投票表决通过,决定公司2003年度董事薪酬如下:
    董事固定基本报酬为每人3万元,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浮动报酬总额为45万元。
    13、公司2003年度经营者年薪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上2、3、5、6、7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在近期召开的会议中确定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该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