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2年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6月12 日以通讯 (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上 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证监发【2002】32号), 公司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对照《通知》的要求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 对该自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该自查报告真实、 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在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方面的真实情况,并同意将该报告按要求对外报送有关部门。 公司三名 独立董事对自查报告的完备性和真实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9日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报送《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 查报告》的意见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02年第5 次董事会 于2002年6月12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讨论向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报送《上 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按武汉证管办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报告内容的完备性和真实性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本次报告内容的有关资料, 本人审阅前 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独立判断, 就本次报送 武汉证管办《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本人认为:报告内容完备、 真实、无虚假记载。
    
独立董事罗振邦    2002年6月12日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报送《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自查报告》的意见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02年第5 次董事会 于2002年6月12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讨论向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报送《上 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按武汉证管办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报告内容的完备性和真实性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本次报告内容的有关资料, 本人审阅前 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独立判断, 就本次报送 武汉证管办《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本人认为:报告内容完备、 真实、无虚假记载。
    
独立董事徐金洲    2002年6月12日
     审查意见
    经仔细审阅, 本人作为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长征火箭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起草的《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基本情况,内容完备。
    
签字:沈琦    200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