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2、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9日。
    3、除息日:2002年6月20日。
    4、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6日。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2年4月26日召开的 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0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1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3433.31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1.00元( 含税) ,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9日。
    2、除息日:2002年6月20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到2002年6月1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流通股股东中的个人投资者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统一代扣个人所得税后, 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流通股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每股0.1元,均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 已办理全面 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 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21层
    3、联系电话:027-85487719
    4、传真:027-85487727
    六、备查文件: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