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武 汉证券监管办公室证监文〖2000〗31号文初审同意, 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公司字〖2000〗212号文核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0年 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20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9714.80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 总股本14572.21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本次实际配售数量为1575.00 万股( 均为社会公众股)。
    5、股权登记日:2001年1月5日
    6、除权基准日:2001年1月8日
    7、配售对象:2001年1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1月8日至2001年1月19日止(期内证券营业日), 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权。
    9、 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到办理指定交易的券商处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10、缴款办法: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火箭股份”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2 的比例(以现有总股本计)获得“火箭 股份”配股权,简称“火箭配股”代码“700879”。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 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系数(0.2)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11、逾期未被认购的配售股份,社会公众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12、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 将于本次配 股缴款实施完毕,本公司刊登股本变动公告时予以公告。 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 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13、详细情况参阅2000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4、咨询电话:027-85496255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