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74,045,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9%。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宗银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74,045,329股。同意174,045,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有效表决权174,045,329股。同意174,045,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74,045,329股。同意174,045,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有效表决权174,045,329股。同意174,022,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14,344,557.7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21,174,465.9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431,105,632.74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75,065,753.05元。
    根据公司现有情况,经本次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1,383,856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9,138,38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25,927,367.45元转入下一年度。
    有效表决权174,045,329股。同意174,045,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公司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公司200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有效表决权174,045,329股。同意174,045,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有效表决权174,045,329股。同意174,045,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继续聘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注: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名称变更为"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有效表决权174,045,329股。同意174,045,3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刚刚完成,目前还不能准确估计本次发行收购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相关资产进入公司后有可能形成的关联交易数额,因此目前仅对现有资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若日后发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额可能出现与现有的估计数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时,公司将重新估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有资产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有效表决权37,544,374股。同意37,544,3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由于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和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梁立新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