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G火箭 项目:公司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2000-12-23 打印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国家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 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 司 名 称: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火箭股份

    股 票 代 码: 600879

    注 册 地 址: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

    主 承 销 商: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配 售 类 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 股 面 值: 1.00元

    配 售 数 量: 1,575.00万股

    每股配售价格: 20.00元

    配 售 比 例: 以1999年末总股本9,714.8076万股

    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总股本14,572. 2114

    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

    

一、绪 言

    本配股说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9]12号文《关于上市 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9]13号《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 》及证监公司字[2000]21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经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200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由2000年5 月 29日召开的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本次配股方案。同时, 本次配股方 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武证监文[2000] 31号文初审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12号文核准。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 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 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 朱从玖

    电 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7813

    2、发 行 人: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厉建中

    联 系 人: 樊友强

    电 话: (027)85496255

    传 真: (027)85496252

    3、主 承 销 商: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

    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 张 引

    联 系 人: 刘 晖、毛跃一

    电 话: (023)63786549

    传 真: (023)63786505

    4、副主承销商: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

    商业中心商业大楼8层

    法定代表人: 徐卫国

    联 系 人: 巫吉良

    电 话: (0755)2462023

    传 真: (0755)2462021

    5、分 销 商: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刘明康

    联 系 人: 张 琰

    电 话: (010)68561513

    传 真: (010)68561008

    6、分 销 商: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 卢克群

    联 系 人: 陈 倩

    电 话: (010)68581166

    传 真: (010)68587832

    7、股份登记机构: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27号

    法定代表人: 王迪彬

    电 话: (021)58708888

    传 真: (021)58709940

    8、主承销商聘请

    的律师事务所: 信利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一座

    609室

    经 办 律 师: 阎建国、谢思敏

    联 系 人: 贺宇捷

    电 话: (010)65186980

    传 真: (010)65186981

    9、上市公司聘请

    的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地 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层

    经 办 律 师: 吕红兵、刘 维

    电 话: (021)52341668

    传 真: (021)52341670

    10、会计师事务所: 武汉三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汉路25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小云、叶玉华

    电 话: (027)82825674

    传 真: (027)82825659

    

三、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1999年的主要会计数据:

    项        目      金     额(元)

总 资 产 628,949,205.02

股 东 权 益 272,662,001.31

总 股 本 97,148,076.00

主营业务收入 266,573,939.57

利 润 总 额 38,054,005.52

净 利 润 32,364,853.51

每 股 收 益 0.33

每股净资产 2.72

净资产收益率(%) 11.87

    投资者在阅读本配股说明书时,应详尽了解本公司的有关会计数据资料,敬请阅 读本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0年3月21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1999]12 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完全具备增资配股的条 件。

    1、本公司拥有健全、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控股股东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院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已经分开,保证了本公司在人员、 资产方面的完整和财务 的独立。

    2、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制定符合《公司法》要求,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进行了修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

    3、本公司于1998年11月进行了配股,该次配股实际配售1,258.74万股, 配股共 募集资金8,181.8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7,950.931万元于1998年 11 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原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武会股字 98 03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 配股距前次发行股票已经历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所募集资金的用途与《配股说明 书》内容一致,并在1999年、2000年陆续投产见效。

    4、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用于与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合作经营鑫诺卫星 转发器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本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已经就该项目与鑫诺卫 星通信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合作意向书。

    5、本公司股票于1995年11月上市,根据武汉三正会计师事务所(现武汉三正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武三正会股字(2000)018号、武会股字(99 ) 016号和武会股字(98)011号审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指标,该公司1999 年度净资产 收益率为11.87%,1998年、1997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13% 调整后为8.83% 和10. 61%,三年平均10.87%(依调整前数据)或10.44%(依调整后数据)。所以, 公司近 三年连续盈利,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且没有任何一年低于6%, 符合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 监会99年《配股通知》)中对上市公司配股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要求。

    6、本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经过武汉三正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本次配售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同股同权。

    9、公司本次拟以1999年末的总股本97,148,076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 体股东配售,没有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后股本总额的30%。

    10、本公司本次配股的配股价定为每股人民币20.00元,不低于配股前(1999年 12月31日)每股2.72元的净资产水平。

    11、本公司有关本次配股的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符合《 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12、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本公司未曾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4、本公司依法经营,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应承担的义务。 上市 已经四年多, 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字[1999]12号文)第二条所列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配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配 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配股的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全体董事愿意对董事会 有关配股的所有决议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公司上市后历年分红派息情况

    公司股票于1995年11月上市时总股本为5,124.89万股。其中国家股2,212.71万 股,法人股412.18万股,社会公众股2,500.00万股。公司上市以来历年分红派息情况 如下:

    1、公司经1996年6月18日召开的199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199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决定以1995年年度利润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派送红股,每10 股发 派现金1元,并于1996年8月9日实施。

    2、公司经1996年11月24日召开的1996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积金转增 股本决议,向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转增股本,此分红方案已于1996年12月6日实 施。199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687.3342万股,其中国家股273.2640万股,法人 股3,664.0702万股,社会公众股3,750.0000万股。

    3、公司1998年5月18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每10股送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并于1997年7月31日实施。1997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8,456.0700万股,其中国家股300.5904万股,法人股4,030.4796万股, 社会公众股4,125.0000万股。

    4、公司199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配股方案:以1997 年末的总股本 84 ,560,7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2.7272股。该配股方案已于1998年月11月5日-12月2日 实施。199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714.8076万股,其中国家股 1,199.0715万股, 法人股3,265.7361万股,社会公众股5,250.0000万股。

    5、公司2000年5月29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1999年末9,714.8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送3股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用资 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2股。该利润分配已于2000年6月9日实施完毕。至此,公司总 股本为14,572.2114万股。

    

六、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本次配股的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贵公司的主体资格合法,本次配股、上市的授权和批准有效,配 股、上市的实质条件具备,募集资金运用已签订必要的意向书 ,不存在影响贵公司的 本次配股的重大债权债务问题、税务问题和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问题, 贵公司的本次配股在形式和实质条件上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配股通知》 的规定。”

    

七、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及使用效果的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公司于1997年10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8年增资配股方案。 1998 年9月8日经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1998]61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1998年10月12日证监上字[1998]126号文批准,公司以1997年末8,456.0676万总 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2.7272股,扣除法人股放弃配股部分1,047.3987万股, 实际配 股1,258.74万股,每股配售价6.50元,此次配股共募集资金8,181.81万元, 扣除发行 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7,950.9310万元,配股募集的全部资金已于1998年11月24日 到位,并经原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武会股字[98]0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进度情况及其效果说明

    公司1998年配股募集资金根据《配股说明书》承诺将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1、“铝合金光纤导线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根据武汉市经济委员会武经[1995]204号文批复,公司于1998年配股说明书中 承诺投资4,500万元用于改造、扩建生产填补国家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500KV铝合金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

    2、“阻燃橡套电缆和交联电缆生产线”的填平补齐项目

    根据武汉市经济委员会武经技改函[1997]021号文批复,公司于1998年配股说 明书中承诺投资2,8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改造工作。

    3、剩余募集资金781.76万元用于补充企业生产所需流动资金。 实际的项目进 度情况是:

    “铝合金光纤导线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投资4620.29万元,已于1999 年完工并 进入试生产阶段;

    “阻燃橡套电缆和交联电缆生产线”的填平补齐项目,投资2,548.88万元,比预 计减少251.12万元,主要是减少购置非关键设备所致。该项目2000年上半年投入145. 88万元,本年3月已完工并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1999年已获收益175万元,今年1—6 月份完成收益154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781.76万元已全部运用于补充上述两项目所需流动资金。

    武汉三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是:“经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与董事会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基本一致。”

    

八、本次配售方案

    1、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2、配股价格:20.00元/股

    3、配股比例及配售股份数量:以1999年末总股本9,714.8076万股为基数计算,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以现有总股本14,572.2114万股为基数计算,每10 股配 售2股),共计应配售2,914.4422万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运载火箭技 术研究院、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他全体法人股股东均承诺全额放弃本次配股, 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为1,575.0000万股。

    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如果本次配售股份全部募足,按配股价20.00元/股计算,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31,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约1,127.50万元后(承销费787.50万元,中介费80万 元,宣传费50万元,手续费130万元,其它费用80万元),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约为30 ,372.50万元。

    5、配股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2001年1月5日

    除权基准日:2001年1月8日

    6、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认购配股情况:

    本次配股中,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及武汉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持有本公司股份2,585.6400万股, 此 次应配股份为775.6920万股;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武汉爆破线厂为本公司的发 起人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0715万股和300.5790万股 , 此次应配股份为 357.0215万股和90.1791万股,均已书面承诺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 ,即放弃应配的1 ,222.8926万股。

    本次配售的新股股东与本公司现行普通股股东享有同等权益。

    7、 配售对象: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本配股说明书中规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配股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

    根据本次配售方案,本次配售的1,575.0000万股,都是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的 流通股份,余股由承销商包销。公司本次配股前后的股本总额、 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表:

                                                          单位:股

本次配股前 本次增加 本次配股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2,495,028 15.44% 0 22,495,028 13.93%

其 中:

国家持有股份 17,986,073 12.34% 0 17,986,073 11.14%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508,955 3.09% 4,508,955 2.79%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2、募集法人股 44,477,087 30.52% 0 44,477,087 27.55%

3、内部职工股

4、转配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66,972,114 45.96% 0 66,972,114 41.48%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 78,750,000 54.04% 15,750,000 94,500,000 58.52%

其中:高管人员持股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已流通股合计 78,750,000 54.04% 15,750,000 94,500,000 58.52%

三、股份合计 145,722,114 100.00% 15,750,000 161,472,114 100.0%

    

九、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1年1月8日起至2001年1月19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 动放弃本次配股权。

    2、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到办理指定交易的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火箭股份”的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2的比例(以2000年6月9 日总股本计)获得“火箭股份” 配股权,简称“火箭配股”,代码“700879”。

    社会公众股股东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购配股时, 在缴款期内凭 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其券商处缴款认购。配股价为人民币20.00元。

    社会公众股股东(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认购配股数量限额 为: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系数(0.2)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在缴款 期内, 配股权持有人可直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办理指定交易的券商处 申报认购配股。每个申报人申请配股的配股总数最多不超过其应配股数。

    4、逾期未被认购的配售股份,社会公众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十、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

    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日期, 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并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协商确定后,再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9]12 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前,国家拥有的股份和法人 持有的未流通股份及其转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投资进度和效益预测

    1、募集资金规模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配售股票1,57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0 .00元,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1,127.50万元,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30,372.50万元。

    2、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计划

    ″投资28,000.00万元与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合作经营鑫诺卫星转发器项目″ 的说明无线和宽频是现代信息通信服务发展的两大趋势, 因此提供卫星民用宽频通 信服务,充分利用卫星通信的无线、宽频和覆盖面广的优势,为当前迅速发展的数据 传输业务提供便捷、低成本的高速通道,满足民用市场对图像、 实时信息和大容量 数据传输业务的要求将是一个极具商业发展潜力的领域、市场潜力巨大。公司董事 会在经过充分研究并经2000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 与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卫星通信系统的经营管理、自有通讯卫星转发 器的租赁;卫星通讯网、地面站及相关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合作, 投资合作经营一 组KU频段转发器。

    (1)、KU转发器的用途简介: KU频段转发器主要为多目标服务:传统电信、 电话、传真、广播电视、数据传输、全新的VSAT服务 提供INTERNET、INTRANET 、 DIRECT PC、高速多媒体服务等 。此次投资合作经营的一组KU频段转发器, 其中中 国人民银行租用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系统服务, 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也租 用为其开展“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服务。目前, 上述二单位已和鑫诺卫星通信有 限公司签署租用协议。

    (2)、合作方式

    此次本公司投资28,000.00 万元与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合作经营鑫诺卫星上 的一组KU频段转发器,享有该组KU频段转发器l0年经营收入权。 对该转发器日常经 营管理及合作方式,经双方认真谈判、友好协商,决定:第一、成立该合作项目专题 小组;第二、本公司派驻一名工作人员担任鑫诺卫星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该合作项 目专题小组组长;第三、合作项目专题小组财务单列,由项目组负责;第四、 由本 公司每年将该组KU频段转发器收入中的3%支付给合作项目专题小组, 作为项目组管 理费用,项目组按标准执行,超支部分由鑫诺卫星公司承担,结余部分双方五五分成; 第五、合作项目专题小组在业务上接受鑫诺卫星公司指导。本公司已与鑫诺卫星通 信有限公司已就本次的上述合作方式签订合作意向书。

    (3)、投资及收益

    本公司拟以配股募集资金中28,000.00 万元投资于与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转 发器的合作经营,期限10年(2000年—2009年)。 武汉三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对该项投资出具了项目盈利预测报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鑫诺公司作经营

    鑫诺卫星转发器项目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租金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运行费用

1 2 = 1×5.8% 3 = 1×5%

2000年 4,963.00 287.854 248.15

2001年 6,457.00 374.506 322.85

2002年 7,785.00 451.53 389.25

2003年 7,785.00 451.53 389.25

2004年 7,785.00 451.53 389.25

2005年 7,785.00 451.53 389.25

2006年 7,785.00 451.53 389.25

2007年 7,785.00 451.53 389.25

2008年 7,785.00 451.53 389.25

2009年 7,785.00 451.53 389.25

合 计 73,700.00 4,274.60 3,685.00

项目 净流入 投资摊销 利润总额

4 = 1-2-3 5=28,000/10年 6=4-5

2000年 4,426.996 2,800.00 1,626.996

2001年 5,759.644 2,800.00 2,959.644

2002年 6,944.22 2,800.00 4,144.22

2003年 6,944.22 2,800.00 4,144.22

2004年 6,944.22 2,800.00 4,144.22

2005年 6,944.22 2,800.00 4,144.22

2006年 6,944.22 2,800.00 4,144.22

2007年 6,944.22 2,800.00 4,144.22

2008年 6,944.22 2,800.00 4,144.22

2009年 6,944.22 2,800.00 4,144.22

合 计 65,740.40 28,000.00 37,740.40

    注:①本项目投资若于2000年实现,当年即可产生利润1,627万元,2001 年可达 到2,960万元;十年年均利润为3,774万元,年均投资回报率为13.48%,投资回收期为 4.26年。

    ②公司目前享受高科技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所生产的航天科技技术产品 多数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年版)。

    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2,372.50万元 ,占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的7 .53%,用于补充生产流动资金。

    

十二、风险因素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 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民用航天与运载火箭技术配套装备、新材料、计算机技 术及软硬件、电子测量与自动控制设备、记录设备、仪器仪表、卫星应用技术和设 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包括卫星通讯设备、遥测设备、GPS 定位系统的研制生 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业务。高科技企 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 经营业务的高科技特征也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当 的专业知识,否则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目 前从事空间技术领域的人员,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的技术型人才,民品市场营销力量相 对薄弱,这不利于公司科研成果的迅速转化推广。所以如何吸引、稳定、 激励各类 专业人才,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也是公司发展所面临的并且着力解决的重大 问题之一。

    2、行业风险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中,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业务占很大比重。 电线电缆工业 虽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行业,但国内电线电缆市场比较混乱,可能导致收益的极 不稳定性;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谈判的顺利进行, 国内电线电缆市场还会受到国 外同类产品的冲击,行业内竞争必将更加激烈; 虽然我国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会给 予电线电缆制造业一个较好的市场前景,但就本公司而言,仍然面临国外成熟企业的 竞争,会对本公司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市场风险

    本公司经营的卫星通讯设备、遥测设备、GPS定位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 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业务客观上存在一定的认识差距, 尤其是广大的普通 消费者对卫星通讯设备、遥测设备、GPS定位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业务的了解差距。这种差距加大了市场不确定性, 使之面临一 定的潜在风险。公司电线电缆生产以铜和铝为主要原料,铜、 铝受国际市场以及供 求关系的影响较大,若价格节节攀升,原材料成本上升则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降;而 电线电缆产品市场的恶性竞争则极大制约着整个行业的发展, 东南亚金融危机也对 本公司部分销往该地的电线电缆产品造成一定影响。

    4、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将此次配股所募集资金中的28,000.00 万元投入于与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 司合作经营的鑫诺卫星转发器项目,尽管在决定资金投向时,公司已经进行了深入细 致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如果项目实施或完成后在经营的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或在 项目投资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 则可能导致由于不能实现预期收益而影响公司未来 的经营业绩的情形发生。

    5、股市风险

    股市变幻莫测,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 ,除直接受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之外, 国家的政策、经济增长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社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的价 格走势,给股票投资带来风险。此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育阶段, 股市波动 幅度比较大。因此,认购本公司的股票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本公司采取以下对策:

    1、 经营风险对策

    针对经营风险,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高速度发展,公司将一方面加强职工队伍 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对全体营销人员 进行业务培训,保证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企业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 另 一方面,着重抓好产品结构调整,狠抓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努力提高产品的市场 竞争能力。

    制定“人才+资本”的发展战略, 通过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机制及完善的分配制 度,积极探索将人才利益与公司利益更紧密结合的创新模式。 同时充分利用上市公 司在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加大优势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在公司将加强内部管 理,保证产品质量,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削弱、 化解国家宏观政 策变化有可能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关于关联交易:长征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进入本公司以 来所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均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注意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评估、定价等行为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操作。 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审议、表决相关议题时均作了回避。

    2、行业风险对策

    面对电线电缆市场的激烈竞争, 公司将努力维护自身在湖北省同行业中的排头 兵形象,加强本行业技术领域的科研攻关工作。针对电线电缆市场市场,本公司将针 对某些产品进行功能调整和营销体制改革,通过学习“亚星经验”,制定一套利益制 衡机制,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利用已有的知名度及与权威科研机构合 作,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培育新的名牌产品,努力延长原有品种的市场生命周期,扩大 并巩固市场占有率。

    3、市场风险对策

    针对本公司经营的卫星通讯设备、遥测设备、GPS 定位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业务,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经营优势,组成起完 整而系统的宣称活动,加强对该领域理论与实践的科普宣传。 本公司还将充分利用 自身技术优势及上市公司自身所具有的灵活的用人机构, 并通过与国内一流的科研 机构合作研究、开发与生产,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以增强 业务经营的国际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

    4、项目投资风险对策

    公司将设法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投入, 促使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为此,公司将专门设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积极推行项目建设新机制, 认真监 管投入资金的使用,科学组织、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质量,以加快项目 建设,缩短投入周期,并对今后的业务发展采取强化实施名牌战略, 不断提高产品质 量,为项目达到预期效益奠定基础,以确保项目的预期利润,尽量避免项目投资风险。

    5、股市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以良好的经营业绩, 给 投资者以稳定丰厚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 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行为,及时披露公司的有关信息,加强对投资者沟通,树立公司 的良好形象,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十三、配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期及董事长签名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2000年 月 日

    

十四、附录

    1、 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摘要):

    1 以1999年末总股本9,714.8076万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 共计应配售2,914.4422万股, 但因公司国家股股东及法人股股东均已承诺全额放弃 本次配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为1,575.0000万股;

    (2)配股价格为每股20.00元—25.00元;

    (3)配股募集资金投向:A、投资28,000万元与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合作经 营鑫诺卫星转发器项目;B、补充流动资金;

    (4)本次配股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效期;

    (5)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

    2、1998年5月18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本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1999年3月 3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1998年度报告摘要,2000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 刊登了公司1999年度报告摘要。

    3、《中国证券报》于2000年4月29日刊登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决议公 告和武汉三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

    1998年5月18日,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表决了按《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的要求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有关公告刊登于1998年5月19 日的《上海证券 报》。

    2000年5月29日,公司 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二节第九十三条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 长一至二人”公告刊登于1999年5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章程其他部分未作修改。

    

2000年12月23日

    

十五、备查文件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正本;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公司股本变动报告;

    3、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正本;

    4、本次配股的《主承销协议书》;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本次配股的法律意见书;

    7、 主承销商律师的验证笔录;

    8、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文件。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