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4月18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2005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按照会议通知时间于2005年4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大地科技大厦1220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王宗银先生、王占臣先生、刘眉玄先生、胡晓峰先生、吴元强先生、黄其龙先生、独立董事徐金洲先生、罗振邦先生、沈琦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宗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公司董事王宗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王宗银先生(召集人) 、王占臣先生、刘眉玄先生、胡晓峰先生、罗振邦先生
    (2)提名委员会:徐金洲先生(召集人)、王宗银先生、沈琦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沈琦先生 (召集人)、王占臣先生、罗振邦先生
    (4)审计委员会:罗振邦先生 (召集人)、刘眉玄先生、徐金洲先生
    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聘任公司董事刘眉玄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刘眉玄先生简历附后。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聘任盖洪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盖洪斌先生简历附后。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本次董事会讨论通过,决定聘任吕凡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吕凡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事前已就有关问题向上述第3、4、5项议案中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新当选的三名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五十七、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第3、4、5项聘任议案。
    6、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7日
    附:
    刘眉玄,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北京实验工厂厂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政治部主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综合经营部部长、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盖洪斌,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计划财务处处长、党委副书记,现任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吕凡,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计划财务处处长、经营处处长、所长助理,现任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