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共计100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2%)被继续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11月17日起至2004年11月17日止。
    由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诉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效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将本公司国家股10010万股继续冻结。
    本公司于2000年11月23日、2001年8月29日、2003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相关冻结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