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和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1993、1994、1995年红利分配以派发现金和 送红股的方式进行。派发现金比例为每股派发现金0.55元(含税),送股比例为每10 股送10股,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1996年5月24日( 以当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为准)。
    二、除权除息交易日:1996年5月27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办法:
    1、国家股红利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发放;
    2、社会公众股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现金 红利权"交易方式发放,交易代码、 交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 告。
    四、红股上市交易日:1996年5月27日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