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8月7日 在嘉陵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半年生产经营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1年中期报告和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提取固定资产等减值准备的办法》;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察,现 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管,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 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法人 治理结构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 销合符财务会计制度之规定。
    4、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监事会    200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