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17日在嘉陵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严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副主席陈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00四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报告期内,召开了一次会议,即2004年3月31日召开的六届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4年度,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以上工作,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的财务通过了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按规定进行,遵循公平、互利互惠,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5、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监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