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H股股票不停牌,继续交易。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