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董事会作如下说明: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洛阳200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