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谨订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洛阳市西工区洛玻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股东 周年大会,商议下列事项:
    A. 普通决议案通过的事项:
    1. 审议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董事会报告书;
    2. 审议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监事会报告书;
    3. 审议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经审核的帐项及核数师报告书;
    4. 审议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 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中国及国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6.审议增补魏成龙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B. 特别决议案通过的事项:
    1. 在符合有关条件 其定义见下文 下,批准本公司在有关期间 其定义见下文 内单独或同时分配、发行或处理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 其数量不超过于本决 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该类股份已发行的数量的百分之二十,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 理所有有关这些配售及发行的事宜。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条件”指:
    (1 )符合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时修订之)的证券上市 规则;及
    (2)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中国有关机关批准。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之日期为止之期间:
    (1)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计十二个月内的最后一天;及
    (2)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下的授权之日期。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王捷
    洛阳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