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5年10月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于2005年10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办公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元巢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其中董事朱元巢先生、韩志桥先生、张天德先生、龚丹先生、荆甲川先生、刘辉先生、陈章武先生、谢松林先生、郑培敏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贺建华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韩志桥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共3名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
    董事长朱元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主要事项:
    1、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拟在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详情见关联交易公告)。关联董事朱元巢先生、荆甲川先生回避了表决。
    3、聘任公司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我公司2005年聘任的国际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和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日前,我公司分别接获通知,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与中国内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加盟协议,其业务人员转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决定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05年度国际和中国核数师。
    4、由于销售额增加等原因,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预计本公司2005年净利润较去年增长超过50%,具体数据将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以上第2、3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告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