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于2002年4月9日上午 在本公司办公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际出席七人(其余三人授权委托) ,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经审计的2001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及2002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 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261,349千元。故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 将提交200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2002年度税后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亏损, 但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 整分配政策的权利。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报及年报摘要;
    4、审议通过召开200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
    5、审议通过聘任会计师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另外,本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决定,考虑到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回收具 体情况,本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将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由20%提高到40%。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