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本公司将依法公开发行A股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数:6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4.10元。
    三、发行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系统上网定价发行。
    四、发行日期:初步定于1995年7月4日。
    有关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于今日《中国证券报》、《金融 时报》、《上海证券报》、《四川日报》及7月1日的《四川证券投资报》。关于发 行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刊登在同日出版的以上各家报纸上的《东方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