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1日上午11:30在中国天津和平区贵州路45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于瑞华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李凯健先生、窦振明先生因为出差在外地而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本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即将签署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干化塘清淤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同属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因此本合同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是按通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