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01年9月24日上午11:30在天津市蓟县市政局职工休养所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于瑞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做的决议;与会监事列席了该次董事 会,认为该次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 议上通过的决议公平合理。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