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兹公告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01年11月12日上午九时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天津河西区紫金山路喜来登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举行临时股东 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一、 作为普通决议:
    1、审议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于2001年9月24日签订的《北仓污水处理厂在 建工程转让协议》;
    2、审议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于2001年9月24日签订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 (扩建)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3、审议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于2001年9月24日签订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4、审议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于2001年9月24日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 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及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5、 审议本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工程在建工程转让后承继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议案及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6、审议本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24日签订的《中环线东南 半环海河大桥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及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7、审议本公司有关的持续关联交易 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海河大桥项目管 理合同及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 披露豁免申请所规定任何财政年度 的上限。
    8、授权本公司董事代表本公司)除其他事项外 签署、执行、完成、 交付或授 权其他人士签署、执行、完成及交付所有有关协议及合同, 并作出其等认为与依据 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海河大桥项目管理合同 实施及实行持续关联交易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之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以及 豁免遵守或就任何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海河 大桥项目管理合同之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作出其等认为适合而性质并非重大, 且符 合本公司利益之修改。
    二、作为特别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
    修改公司章程第十条,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天津市纪庄 子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 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及相关的 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收费、养护、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 及环保产品的开发经营。
    新内容: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天津市纪庄 子污水处理厂、天津市北仓污水处理厂、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的配套设 施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 路、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收费、 养护、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的开发经营, 天津 市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项目的管理。
    三、其他事项:
    说明:
    (1) 凡在2001年10月10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 司股东 ″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2)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 不 论该人士是否股东 作为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委任超过一名 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行使投票方式的表决权。
    (3)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须以书面形式委任(委任表 格附后)。此等委任表格可由委托人签署,也可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如果该委托 表格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 则委托人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需 要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及代理人委任表格, 须在大会 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方为有效。
    (4)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01年10 月22日或以前,将 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办公地址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回复可用来人、 来函或传真传递。书面回复请采用所附″回执″或其复印件。
    (5)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于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代理人还 须携带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的委托表格。
    (6) 预期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本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邮编:300051
    电话:86-22-23523036
    传真:86-22-23523100
    附: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回执
    致: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整在 中国天津河西区紫金山路喜来登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
    日期:二零零一年 月 日
    姓 名
    持股量A/H股
    身份证/护照号码
    股东代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中英文姓名全名 A股股东只填中文姓名
    2. 请随″回执″附上身份证/护照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3. 对″A/H″股、″亲自/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三项需作出选择之 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4. 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01年10月22 日或以前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 方式送达本公司。
    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邮政编码:300051
    电话号码:8622-23523036
    传真号码:8622-23523100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表格
    本人姓名(附注1)
    本人地址(附注2)
    持有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H股(附注3),
    股(附注4),为本公司之股东,现委任(附注5)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之代理人,代表本人出席2001年11月12 日上午九 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喜来登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举行的本公 司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所列决议行使表决 权,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之代理人可酌情决定赞成或反对。
决议案 赞成(附注6) 反对(附注6)普通决议案
1.审议北仓污水处
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2.审议纪庄子污水处理厂
(扩建)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3.审议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4、审议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
收费协议及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5、审议本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工程在
建工程转让后承继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的议案及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6、审议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项目
委托管理合同及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额度;
7、审议本公司有关的持续关联交易 包
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海河大桥项目管理
合同及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
议 披露豁免申请所规定任何财政年度的上限。
8、授权本公司董事代表本公司)除其他事项
外 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或授权其他人士
签署、执行、完成及交付所有有关协议及合
同,并作出其等认为与依据污水处理(扩建)在
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海
河大桥项目管理合同实施及实行持续关联交
易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之所有行为、事情
及事宜,以及豁免遵守或就任何污水处理(扩建)
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海
河大桥项目管理合同之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作
出其等认为适合而性质并非重大,且符合本公
司利益之修改。
特别决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
    日期:二零零一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解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在股东名册上所登记之全名 H 股股东请同时填写中英 文全名
    2. 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地址。
    3. 请划去不适用的股票类别。
    4. 请填上以阁下的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中与该等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股 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阁下名义登记之所 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5. 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 并在 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派之人士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临 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受委派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 之每项更改须由签字人签字认可,否则视为委托无效。
    6. 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某项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 票反对某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派代理人可自 行酌情表决。
    7.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 如股票持有 人为公司,则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经由公司董事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8.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 如该表格由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 则应连同签署 人经公证核实之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开始举行时间24 小时前送达本公司办公地址,方为有效。 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为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 州路45号 邮政编码300051 。采取传真方式送达亦为有效 传真8622-23523100
    9. 股东代理人代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携带已填妥及签署的股
    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须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填写;其中一份依据附注8送达 本公司;另一份则由股东代理人依照附注9于临时股东大会时出示。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