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2001年7月31日上午9:00在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董事会200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的2001 年度中 期财务会计报告;
    3、经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核数准则审阅的2001 年 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4、在境内外分别公布的2001年度中期报告和2001年度中期报告摘要;
    5、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报告期按照中国会计制度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790,417元, 按照净 利润的10%和5%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479,042元和法定公益金人民币4 ,739,521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80,571,854元。中期利润不分配, 无公积 金转增股本。
    6、公司2001年度下半年计划;
    7、关于审核委员会的成立及工作程序;
    8、本届董事会成立其辖下的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