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以传真形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新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生产需求并偿还部分到期的短期借款,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叁亿元
    (2)借款期限:两年
    (3)借款方式:信用借款
    (4)利率优惠: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此优惠程度为人民银行可接受优惠标准的最低限)。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