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在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过程中,于2007年6月12日由于操作人员失误,误将"买入股份"作为"卖出股份",错误买入7400股,买入价格为10.99元。
    根据有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卖出公司股票六个月内再发生买入行为,其买入股票所产生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故市政投资误买入7400股股票产生的收益4199.07元归本公司所有,市政投资已于2007年6月15日将上述股票投资收益划入我公司帐户。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