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6年3月14日接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 [2006]13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有资产监管管理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