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1997年4月29 日召开了第 三次会议。经董事会决议,建议本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核算,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本公司1996 年合并税后利润 完成2631.23万元。母公司税后净利润完成6136.34万元,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6136 .34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合计613.63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合计613.63万元,当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03.97万元。
    2、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03.97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9227. 88万元, 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631.85万元。
    3、董事会建议1996年度红利滚存下年,暂不分配。
    上述分配预案将提请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办法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