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OO 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六)在中 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楼四楼会议室,举行了200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179,090,637股, 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39.7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优化的议案
    将非重点发展的下属参股十三家企业的股权及公司部分债权按截止至 2000年9 月30日的帐面价值共4.65亿元, 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 评估的1500亩土地进行等值置换。 179,090,637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100 %, 0股反对, 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新增两名董事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选举徐式棉为董事,(179,090,637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选举傅少杰为公司董事,(179,090,637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100 %,0股 反对,0股弃权)。
    公司董事会人数增加到十三名,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179,090,637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更改商号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原有商号更改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炬高新” ,英文名称:“JONJEE HI-TECH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GROUP CO.,LTD” 英文名称缩写:“JONJEE”(179,090,637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100 %,0 股 反对,0股弃权)。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四条。
    本次变更报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生效。
    本次会议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伟鹤现场见证。见证律 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
    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查看2000年11月29日的公司三届九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及2000年12月14日公司补充公告, 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中国 证券报》。
    
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OOO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