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将于1994年12月30日下午2∶00在广东省中山市中山港火炬大厦四楼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一、听取公司转为公众公司和新股发行情况的报告;
    二、修改公司章程;
    三、审议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项;
    四、其它事项。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他人出席大会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凡愿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于1995年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2∶00)前往本公司证券部办理股东大会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0)—5599947、5596818—33
    
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