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3,753,929,099股(其中流通股东代表本公司股份1,353,929,0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93.85%,达到本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效股数。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徐正宁主持。
    经审议,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批准本公司与UNIFI ASIA HOLDING, SRL合资设立仪化宇辉化纤有限公司并确认因此交易而形成的有关资产损失的决议案。
    赞成2,615,153,790股,占有表决权的总股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1,138,775,309股。
    根据本公司章程,该议案通过。
    本公司境内律师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李丽萍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