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二○○二年三月 二十九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共有十位董事出席会 议,一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二○○二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本公司二○○一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163,794 千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6,621千元,可分配利润为520,415千元。
    建议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1,937千元,法定公益金人民币20,998千元。其中, 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和本公司之章程,以扣除子公司投资亏损人民币36,791千元后的 计提基数人民币200,585千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为人民币20,059千元; 提取 10%法定公益金,为人民币20,059千元;另外,按有关子公司之可分配利润,提取 10%法定公积金,为人民币1,878千元;提取5% 法定公益金,为人民币939千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7,480千元。
    建议派发二○○一年度末期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02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 ,000千元。
    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97,480千元,结转至二○○二年度。
    以上分配预案将提呈二○○一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公司二○○二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分配次数:二○○二年度分配末期股利一次;
    2、分配比例:二○○二年度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40%, 二○○ 一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不参与股利分配;
    3、分配形式:采取现金红利形式。
    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分配政策的权利。
    股东大会召开另行公告。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