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4月13 日 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二人, 实到 九人,其他三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董事权利。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事项:
    一、批准本公司二○○○年度财务报告;
    二、批准本公司二○○○年年报和二○○○年年报摘要;
    三、批准本公司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845,178千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5,713千元,可分配利润为1,000,891千元。
    建议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90,034千元,法定公益金人民币84,236千元。其中, 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和本公司之章程,以扣除子公司投资收益人民币60,800 千元后的 计提基数人民币784,378千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为人民币78,438千元;提取 10% 法定公益金,为人民币78,438千元;另外,按有关子公司之可分配利润,提取10%法定 公积金,为人民币11,596千元;提取5% 法定公益金,为人民币5,798千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6,621千元。
    建议派发二零零零年度末期股利为人民币每股0.09元,合计人民币360,000千元。
    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66,621千元,结转至二零零一年度。
    以上分配预案将提呈二零零零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