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一年六月 五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 议中心召开二○○○年度股东年会("股东年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1、审议通过本公司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本公司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监事报告。
    4、审议通过本公司二○○○年度经审核财务报告及核数师报告书。
    5、审议通过本公司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 一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7、审议通过特别决议案, 提呈批准本公司在有关期间内可单独或同时配售或 发行不超过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各自发行在外股份的20%股份, 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有关事项。上述有关期间指从本决议通过之日起(1)12个月届满之日;或(2) 到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为止之期间(以较早者为准)。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本公司法定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
    附注:
    一、根据本公司章程,在二○○一年五月四日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 东名册之人士,均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及于会上投票。本公司将于二○○一年五月六 日至二○○一年六月五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 以决定有权出席股东年会之股东名单。
    二、有权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应当于二○○一年五月十六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 议的书面回执送达本公司法定地址。惟上述书面回执不影响依附注一有权出席股东 年会的股东出席会议及投票之权利。
    三、在二○○一年五月四日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H 股股东 均享有获派末期股利之权利。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 为符合获派建议之末期 股利,须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二○○一年五月四日下午四时前交回本公 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一九九号维德广场二楼香港中央结 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股利派发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告。
    四、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股东帐户卡(如适用)。
    五、凡有权出席此次股东年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 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委托人为法人的, 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士作为代表出席股东年会并投 票。
    六、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 权。
    七、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 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 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最 迟须在年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八、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 表示赞成或反对。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 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九、如本公司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股东年会通过,股东的股利派发办 法和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预期股东年会需时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