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393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资委的同意。
    本公司日前已接到本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的通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亦已获得国家财政部的同意。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中国,南京,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