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告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要求而发布。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已知悉最近本公司H股股份成交量上升,且并不知悉其原因。
    董事会谨此声明,跟进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刊发的公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天马化纤有限公司的转让事宜正在进行中,及该项交易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如该项交易达成,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该项交易或会构成须予公布的交易。如本公司今后就该项交易签署任何协议,本公司将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而作出相应的披露。
    除上述事项及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发出的澄清公告外,董事会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成交量的事宜为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本公告乃承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南京,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