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次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公司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4840.2万元, 提 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84万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42万元,上半年已分配股利1440 万元,未分配利润2674.1万元;(二)公司1994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为:社会公众股 每10股送3股红股,发起人法人股每10股送1股红股同时派发2.60元现金红利。
    现将公司分红派息的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对象为199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二、除权(除息)基准日及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5年5月2日。
    三、社会公众股的红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股东的持股数, 按比例自动计入 股东帐户。
    四、发起人法人股红利的发放由公司直接办理。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