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市价为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