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13 日在东宝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200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市价为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