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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于2003年4月8日下午2时在通化东宝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董事李兆琦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一奎代表行使表决权,董事宋瑞因公出,未出席会议委托程建秋代表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一奎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023,093.4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为5,313,889.78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为2,656,944.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1,335,653.5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3,387,912.24元。经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研究通过,以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4,493,0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898,607.20元,经利润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138,489,305.04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00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宋瑞、吕海章的辞呈报告的议案;
    董事宋瑞、董事吕海章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对两位在担任董事职务期间,能够忠实、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给予了高度评价。
    六、审议通过了因工作原因辞去宋瑞先生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七、审议通过了聘任李一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八、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二十三条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董事会由11名(含2名独立董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修改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
    九、审议通过本年度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影响
    具体事项:1、按照财政部财会〖2002〗18号《关于执行〈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精神,对通化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帐款的帐龄分析方法进行更正,并对坏账准备金影响数进行追溯调整,相应了坏账准备金的年初数和年初留存收益,其中: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调减2001年度净利润6,572,372.46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减2001年度净利润11,186,788.49元。
    2、按照财政部财会〖2002〗18号《关于执行〈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精神,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广告费的核算方法进行更正,对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各项发生的广告费是为了在以后年度取得有关广告服务的广告的广告费按见诸于媒体时计入各期损益,并对由此产生的影响数相应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减了年初留存收益,共计调减2001年度净利润7,390,000.00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三次股东大会(年会)的决定。
    以上一、二、三、四、五、八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