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7月20日在东宝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7人,董事李兆琦先生、宋瑞先生授权委托董事王君业代表行使表决权,董事孙久荣先生、倪国成先生因公出未参加会议,监事会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俄罗斯出口的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制剂合同经董事会批准执行,合同涉及总金额为5278万美元,合同执行期限为五年。
    2003年执行合同金额为910万美元;2004年执行合同金额为936万美元;2005年执行合同金额为1040万美元;2006年执行合同金额为1144万美元;2007年执行合同金额为1248万美元。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