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7年4月29日下午14时在东宝宾馆召开第七次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1996年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1996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及1997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
    6、审议募集资金改变用途即原投资生产“紫星口服液”产品改为生产“大东 宝口服液”产品的报告, 以及部份资金用于国家级新药“精制冠心胶囊”生产线工 程;
    7、审议董事会成员宋志祥,高泽生辞去董事会职务的报告;
    8、需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9、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年度报酬的报告。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7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 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 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外地股东可通过 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电话委托登记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1997年4月28日
    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4、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通化东宝新村证券部
    联系人:谷丽萍 邮编:134123
    电话、传真:0435-5858089 585812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