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批复,同意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现根据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证券委《股票发售与认购办法的意见》,特制订本发行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发行额度、价格、地点、对象和方法
    1、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共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1,800万股(以下简称东宝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50元,每股发售手续费0.30元。
    2、本次发行地点为通化市、长春市,认购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
    3、本次发行采取在规定时间内发售股票专项存单与抽签认股相结合的办法。基本流程为:认购股票专项存单——摇号抽签——进行股权登记。
    4、设《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专项存单》(以下简称专项存单),面值3,400元。计算公式为:
    每张专项存单面值3,400元=〔每股发行价(6.50元)+每股发售手续费(0.30元)〕×股票500股。
    5、凡购买东宝股票者,必须先认购专项存单。交款后,即可取得专项存单一式两联,一联为专项存单“储户联”,一联为专项存单“股权登记联”。
    6、每份专项存单代表一个摇号号码,每份中签专项存单可认购东宝股票500股。专项存单不挂失。
    7、中签者可用认购的专项存单“储户联”,直接抵交股款及发售手续费,但该存单不计利息;未中签的,不收取发售手续费,其认购专项存单交纳的款项,存期内按银行定活两便储蓄利率计息。凭专项存单的“储户联”支取本息或办理转为储蓄存款、逾期按逾期天数以活期利率计息。
    二、专项存单的发售
    8、专项存单发售日期为1994年7月5日至7月11日柒天,每天发售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四时止(中午不休息)。
    9、在上述规定的发售日期和时间内,认购者可到各自邻近的发售网点认购。认购时须根据认购张数,填写交款单,付款后凭单取得专项存单的“储户联”和“股权登记联”。
    10、若任何一个发售网点,在发售期营业时间内,“专项存单”实物单售缺,在该营业日内发售点签发“专项存单换领凭证”以代替“专项存单”实物单,两者等效。在发售期结束后第二日(7月12日)认购者以所持“专项存单换领凭证”换取“专项存单”实物单,逾期不予办理。
    三、摇号抽签
    11、7月12日根据专项存单发售总数与本次股票发行总股数的比例,得出中签率,并向社会公布。
    12、按得出的中签率,采取均衡与随机相结合的办法,在公证机关监督下,于1994年7月14日进行公开摇号抽签。抽签日当晚在通化电视台播放实况录像,抽签结果于1994年7月15日分别在《吉林日报》、《通化日报》上公布。
    四、股权登记
    13、中签者必须持认购的专项存单“储户联”和“股权登记联”以及股东帐户卡(如无股东帐户卡的,先到股权登记现场办理股东帐户卡)、本人居民身份证,于1994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到吉林省证券登记公司及其在通化市设立的股权登记点办股权登记。
    14、股权登记地点:长春市斯大林大街78号
    长春市军人俱乐部二楼
    通化市新华大街62号秋林大厦二楼
    通化东宝股票承销团
    主承销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副主承销商:吉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