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5年4月28 日上午在 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召开。出席会议股东70名,代表股份3097.06万股, 占公司总股 份的57.15%。本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和1995年工作意见》。1994年公 司主营业收入26960.35万元,完成计划106.57%,比上年增长34.36%; 税后利润 2519.99万元,完成计划100.6%,比上年增长81.7%。1994年公司以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为目标,通过强化管理和技改挖潜,消化了原材料大幅度涨价等不利因素;在 努力搞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多种经营,保证了公司在不利的经营环境下仍 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
    1995年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主营收入3.1亿元,税后利润3200万元,分别比 1994 年增长15.7%和17.6%。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生物工程类产品生产销售为主,多元 化发展”的经营方向。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并上规模,开发高技术、高效益的生物工 程类产品项目,筹建生物工程系列产品开发生产基地,保证公司发展有后劲,稳步 发展房地产等第三产业,扩大经营范围和增加盈利来源。
    二、审议通过公司《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按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认为199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和原燃材料 大幅度涨价的情况下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未发现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和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99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1994年度税后利润2519.99万元,提留法定盈余公积金10 %、 任意盈余公积金15.5%、公益金10%;分红基金64.5%,每股红利率30%,向全体 股东派送。分配方案:国家股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2元;个人股每10股送红股 2股,派现金1元。
    四、审议通过《1995年度配股和配股授权议案》。在1995年下半年适当时候以 现有总股份5418.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8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配股价 暂定为4元,配售方式另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配股的有关事宜。 配股方案 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五、审议通过《关于原投入250吨/年L-苯丙氨酸项目的资金改投入500吨/年肌 苷扩产项目的议案》。鉴于肌苷原料药在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长、价格调升,决定 将原计划投入年产250吨L-苯丙氨酸项目的资金改投入肌苷原料药由年产350吨扩产 到500吨的项目。
    本次股东大会及各项决议业经深圳市信达律师事务所刘凤良、张恒顺律师鉴证。
    
广东肇庆星湖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