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2006)专审字080 号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督管理局、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所作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科技”)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就星湖科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等的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的附件一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2005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对年报准则有关条文的剖析(二)》的要求出具的。
    一、我们注意到,星湖科技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如下:
    1、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未发现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1)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2)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未发现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违规占用资金。
    本专项意见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一: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 年4 月27 日
    附件一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