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经营者和管理技术骨干激励基金的预案》
    以上决议之一、三、四、五、六均需经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公司在2002年度能够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决策程序,切实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管人员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2002年的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结构合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体系健全,会计事项处理、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0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1999年7月实施配股,募集资金23,162.58万元人民币,截止2002年12月31日,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203.27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预案关于暂停对年产200吨腺苷原料药项目和年产30吨ATP合成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变动原因,如实反映了市场需求变化的实际情况,而调整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后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资金的周转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四、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