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肇庆星湖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预缴股款的多余款项自1994年7月22日起开始退还投资者。
    退款时间:7月22日~7月29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每天营业时间:9∶00~11∶30;13∶00~15∶00
    2、投资者可在规定时间到原缴款地点办理退款手续,领取股票帐户卡。个人投资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或代办回执),通存通兑存折或保证金存折、认购收据;机构投资者还须持有经办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3、凡直接汇款到主承销商指定帐户的异地投资者,其多余款项将由主承销商通过电子联行系统直接电汇到投资者汇出时所使用的帐号、开户行、户名等。投资者自7月22日起可到原汇出行查询。
    4、投资者应退金额自动退还到其通存通兑存折或保证金帐户上,应退金额=原预缴金额-实际应付金额;实际应付金额=实际认购股数×5.58。
    5、投资者在办理退款手续时应注意:结算单记录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代码应与股票帐户卡完全一致;实际认购股数、实际应付金额、实际应退金额亦应与本公告第四条计算的结果相一致。投资者在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名确认。凡由于投资者之失误造成星湖新股被盗卖;全部或部分遗失;无法正常交易等,其责任应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6、投资者如有疑问,可到各网点咨询或打电话(020)7789888—81609
    
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