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对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1.60元(含税)。现将领取红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 东。
    二、除息交易日为6月24日。
    三、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发放,交易代码、 交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 行公告。
    四、发起人股红利由本公司发放。
    
广东肇庆星湖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