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公告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配股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716.4万股将于1996年4月10日上 市流通。
    本公司于199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广东肇庆星湖味精股份有限公 司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工作已于1996年4月3日结束,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五号规定,现将本次配股后的股份变动 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1995年10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 于增资配股方案。本次配股按10配2.5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共配售1625.64万 股,其中向国家股东配售909.24万股,个人股东配售716.4万股,每股面值1元,配 股价每股5.50元。国家股东以现金认购35万股。其余配股权向国有法人有偿转让, 每股配股权转让费0.20元。
    上述配股方案,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字[1995]032 号文批准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9号文复审通过。
    二、本次配股,社会公众股配股余额共1697176股, 由主承销商广东广发证券 公司包销:国家股转配部分主承销商代销,截止配股缴款日其转配股权未被认购作 自动放弃。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共计3882.7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已于1996年4月4日全 部到位,并已由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股验报字(1996)第F004号验资报告。
    重要提示:本次配股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716.4万股将于1996年4月10日上 市流通。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填报日期:1996年4月4日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 本次变动后(一)尚未流通部分
发起人股份 3636.96 35 3671.96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3636.96 35 3671.96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尚未流通股份 3636.96 35 3671.96
(二)已流通部分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2865.6 716.4 3582
已流通股份合计 2865.6 716.4 3582
(三)股份总额 6502.56 751.4 7253.96
四、公司股份变动后的主要股东及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份
(万股) (%)
肇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3671.96 50.62
    其他列入前十名的股东,其持股数未超过国家规定的申报限额。
    五、公司股份变动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规定配股,持股数 增加25%。
    六、备查文件
    1、1995年9月28日董事会决议;
    2、1995年10月30日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
    3、本次《配股说明书》
    4、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1995]032号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9号文;
    5、公司章程。
    
广东肇庆星湖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