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 司职工培训中心召开。出席会议股东65人,代表股份335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 %。本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199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发起人的要求,对 1994年度利润分配进行调整,发起人股东利润分配由原每10股送1股派现金2元派现 金1元(本公司分配方案已于1995年5月8日实施完毕)。199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后, 公司总股份为6502.56万股,其中发起人股3636.96股。个人股2865.6万股。
    二、审议通过《增资配股修改议案》:
    1、本次配股按199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后总股份6502.56万股,全面摊薄计算为 每10股配2.5股。配售股份总额1625.64万股。其中向发起人股东配售909.24万股, 向个人股东配售716.4万股。
    2、配股价每股5.50元-6.50元。
    3、 配股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主导产品肌苷原料药的深加工产品项目和补充本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4、本次配股有效期限:自1995年9月28日起至1996年股东大会年会止。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项。
    具体配股方案尚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关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本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及决议业经深圳市信达律师事务所刘凤良、张炯律师见 证。
    
广东肇庆星湖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